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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轉知>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」第1條及第9條條文,業經考試院、行政院於民國114年6月11日會同修正發布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人事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5-06-18 08:26:34 點閱: 233 (2318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6月16日部管四字第1145836220號函辦理,併附銓敘部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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