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修正「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」第四點、第十點,並自114年7月21日生效。
<轉知>行政院修正「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」第四點、第十點,並自114年7月21日生效。
張貼日期: 2025-07-24 08:25:51 點閱: 151 (2377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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