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6-03-20 09:17:42 點閱:3
一、請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教師注意下列事項:
(一) 於115年4月10日至4月20日規定期限內上網(tas.kh.edu.tw)進行填報登錄作業,詳閱介聘服務網申請介聘作業之填報說明及讀卡機使用說明,確保電腦符合系統操作環境。
(二) 向人事室領取申請表填寫(3月24日後提供),並準備相關證明文件(如戶籍謄本、教師證、派令、聘書、考核通知、獎懲、研習等相關證明文件)影本各1份(正本應送人事室核對,影本請蓋與正本相符核章,切結書、同意書應繳正本,並按申請表順序裝訂成冊以利審核)向本室提出申請,於積分審查時憑核。
(三) 申請表服務年資及各欄位資料請詳細確認,務必與介聘系統填報登錄資料一致。申請表之資料如與上網填報之資料有所出入,以彰化縣政府審核及登錄資料為準。
二、檢附旨揭表件電子檔如附件,另可至彰化縣甄選介聘天地網頁(https://volunteer.chc.edu.tw/boe/)或至彰化縣政府教育處網頁(https://newboe.chc.edu.tw/)(路徑:業務專區/檔案下載/02學管科/國中教師超額、縣內、縣外介聘/)下載。